规章制度
RULES AND REGULATIONS

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。

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
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: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,不以营利为目的。为促进智能科技创新发展做贡献。本基金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,资金来源于。

第五条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本基金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基金会管理层会议。党组织对本基金会重要事项决策、重要业务活动、大额经费开支、接收大额捐赠、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。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,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管理机关、党建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申港大道29号301室。

 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 

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。

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
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: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,不以营利为目的。为促进智能科技创新发展做贡献。本基金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,资金来源于。

第五条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本基金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基金会管理层会议。党组织对本基金会重要事项决策、重要业务活动、大额经费开支、接收大额捐赠、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。